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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型:雪佛兰(乐风)
价格:160/天,4200/月
 
地址: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64号(金港大酒店对面)
电话:0574-81133111  87357535
传真:87386551
租车QQ:546559542
 
 
 
当前位置:> 服务中心  
 

1、保险赔付说明:


保险项目

保额
(
万元)

承租方
责任

保险公司及
鹏弘租车公司责任

备注

车辆损失险

新车原价

0

损失的100%

由于发生自然灾害、意外事故、其他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本身的损失

第三者责任险

50

超过50万以上部分

最高赔付50

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,导致第三者蒙受的损失

车上人员

乘客座位

超过1/人以上部分

最高赔付1/

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,导致车上人员人身伤亡

全车盗抢险

新车原价

损失的20%

损失的80%

全车被盗窃、被抢劫或被抢夺而造成损失

玻璃单独爆裂险

100%

0

玻璃单独爆裂造成的损失

自燃损失险

新车原价

0

100%

保险车辆由于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

划痕险

100%

0

车辆油漆表面被人刮伤

保险公司认定不予赔偿的事故损失

 

100%

 0

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部分由客户承担

2.保险服务说明:
A.对于保险责任内的事故车辆修理,修理费用由保险公司及鹏弘租车承担,客户仅需支付因修理,而造成的车辆停运费用(即误工费),日误工费按日租金收取;对于保险责任外的车辆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(包含但不仅限维修费、误工费等),客户自行承担;
B.当车辆发生事故时,请注意人身安全,并第一时间致电鹏弘租车公司客服电话:87357535,81133111并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电话报案;如因客户报案不及时或其它客户方面原因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,所有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;
C.车辆发生事故后,客户未经鹏弘租车公司认可而擅自维修车辆的,费用将由客户自行承担,且客户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。
3、备用车: 当车辆因本身故障无法行驶时:鹏弘租车公司将免费为客户更换同级别车辆;在无同级别车型可更换的情况下,为客户更换其他级别的车辆:车型价位高于原车型的,客户仍按原车型付费;车型价位低于原车型的,最终结算以实际车型价格收费
4、车辆归还时若油箱不满,客户需按以下标准支付加油费:
油表指针位置 加油费
位于油量3/4~1处> 油箱容量*1/4*市场当期油价+20元服务费
位于油量1/2~3/4处

油箱容量*1/2*市场当期油价+20元服务费

位于油量1/4~1/2处

油箱容量*3/4*市场当期油价+20元服务费

少于油量1/4处

油箱容量*市场当期油价+20元服务费

出租方: 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 承租方:

5、 违章罚款:
    鹏弘租车公司在查询到客户的违章通知后,将立即通知客户,客户在接到鹏弘租车公司的通知后,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:
 (1)客户可立即将驾驶执照寄送至鹏弘租车公司指定的地址,由鹏弘租车公司代为处理,客户需支付如下费用:
a. 车辆租期内发生的违章罚款的实际费用。
 b. 违章罚款代办手续费:100元/次。
(2) 客户也可委托鹏弘租车公司进行处理,客户需支付如下费用:
 a. 车辆租期内发生的违章罚款的实际费用。
b. 车辆租期内发生的违章扣分的处理费用:100元/分。
 c. 违章罚款代办手续费:100元/次。
(3) 鹏弘租车公司在发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客户驾驶执照,将视同客户同意委托鹏弘租车公司代为处理,并同意支付相关费用。
(4) 鹏弘租车公司有权在违章押金中扣除以上费用,若违章押金金额不足,客户有义务将违章押金超出部分汇至鹏弘租车公司指定帐户。

6、违约处理

客户超过续租时限:客户超过续租时限,且公司调度人员在多次催讨未归的情况下,本公司将按超过租约时限每天租车费用合同平均租金的200%/天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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